黃君璧《萬馬奔騰》

萬馬奔騰──黃承志談黃君璧作品的收藏與風波

談起《萬馬奔騰》,我總會先想到黃君璧先生。對我來說,這不只是一幅重要作品,更是一段與他長年往來的記憶。從早年的交流、收藏的過程,到後來意外捲入的一場風波,這幅畫陪著我走過不少關鍵時刻。也因為是親身經歷,我對它的理解,早已不只是藝術價值而已,還包含了人情、信任,以及那個時代所面對的種種現實。現在回頭看,這幅畫,其實也記錄了我人生的一段歷程。

黃君璧在台的藝術成就與收藏故事

君翁乃一代宗師,來台後歷任師大藝術系主任、全省美展、全國美展審委,並應邀為蔣夫人授課,達官顯貴及貴婦們皆競相拜師於白雲堂,在藝術界地位崇高,因為與先父是同道,君翁與先父常有聚會,或同台評審,故素有往來,1973年長流畫廊開業以後,他更是座上常客。

君翁素喜收藏,白雲堂藏畫亦頗可觀,長流每有新進古畫,君翁必欲先睹為快,有時,他會要我送去家裡給他欣賞,有一次,他住在三軍總醫院,還特地打電話問我有沒有收到甚麼古畫,甚至要我送去給他看看,可見他對古畫的愛好之深。

黃承志(左)應邀至君翁(右)住處品畫論畫

君翁也常用他的作品交換我的古畫,我也經常向他買畫,他的價格很硬,沒有任何轉圜餘地,他有一個潤例表:一才二萬,買十張最多送一幅。二尺X三尺算12萬,三尺X四尺算20萬,四尺全開應該是十才,但他卻要價50萬;三尺X六尺更開價100萬。我問他為什麼越大越貴,他說越大越難畫,當然要貴一點。 

在他九十歲那年,他捐出一百幅斗方外加一幅書法,每件要價5萬元,全部收入捐給華視愛心專戶。開幕前就大排長龍搶購,有人想全部買下,很多人同聲抗議,後來,限定一人最多四幅,結果不到一小時就全部賣光了,從那時起,他順勢把畫價調整為5萬一才。 1991年10月29日,黃君璧以高齡九十五歲辭世,一代大師的殞落是台灣藝術界的一大損失,也是重大的社會新聞。當時我正在大陸出差,聽到噩耗非常震驚,多年好友的離世令我感到痛心與不捨,畢竟,這是兩代間的深厚交情,已成忘年之交,是多年來密切往來的良師益友,我從他身上學習到許多寶貴的人生智慧與藝術精神,收穫良多,後來,其家屬編印了黃君璧紀念集,我也應邀發表了一篇「記君翁二三事」,以紀念與君翁先生交往的點點滴滴。

描繪飛瀑雄姿的巔峰之作

黃君璧《萬馬奔騰》

《萬馬奔騰》為黃君璧七十二歲所作,此為大師巔峰時期的大作,描繪南非維多利亞瀑布之雄偉景象,取仰視飛瀑奔瀉而下的一瞬間,彷彿千軍萬馬,衝奔而來,一瀉千里,氣勢磅礡,力拔千軍,有化一瞬成永恆之勢。

君翁擅長描寫雲海瀑布,聞名中外,晚年他雲遊四海,遍覽尼加拉瓜、伊瓜索、維多利亞等大瀑布,歸來後所繪之瀑布,更以獨到的震撼表現手法,成功傳達了飛瀑湍急直奔而下時的雄奇力量,不但動感十足,還彷彿能感受到瀑聲隆隆,如雷貫耳之情境。

本畫以純水墨表現出瀑布的動感、層次感和立體感,前景以重墨大筆繪出巨石,呈現堅韌持重之質感,並添加樹木點綴,順勢拉開遠瀑之距離,達到恰到好處的效果,這幅畫確實是君翁難得的精品傑作。

《萬馬奔騰》的流傳與收藏故事

本畫為舊金山李姓僑領舊藏,他曾任舊金山台北姐妹市主席,歷任台北市長李登輝、許水德、吳伯雄等皆曾拜訪舊金山,並由其接待,留存了許多照片為證,說明其所言不虛。1992年3月起,李某陸續出讓其收藏的黃君璧作品,每次五至八張,有一尺小斗方,也有六尺全開的大作品,總共出讓了五十七幅,總價1700萬元整,這幅《萬馬奔騰》即為其中一幅最大的作品,當時,長流畫廊正計劃為黃君璧舉行逝世周年紀念展,因此全力收集黃大師的作品,並到各拍賣會競標,希望紀念展能涵蓋各時期的代表作,以展現大師的藝術成就。

1992年9月12日正好是中秋節,我一早就到畫廊上班,準備君翁逝世周年紀念展的清單,黃老的作品也擺滿在辦公桌上,上午十點多時,突然有六、七名刑警和法警進門,表示要找負責人,並出示法院搜索票,告知我以被告收受贓物,並起出所有君翁畫作,他們要求我到刑事警察局做筆錄,由檢察官調查後依法院審判,我只能照辦,首先做筆錄,然後製作清單,每一幅拍照、測量尺寸與名稱,一直弄到下午五點多才結束,但作品仍被扣留在刑事局封存。

點景社會新聞焦點:長流畫廊涉嫌收贓案,慘遭起訴布局:人間煙火的精心經營

第二天,幾乎所有報章媒體皆大幅報導此事,稱警方破獲被竊的黃君璧作品,價值4000萬元以上,長流畫廊被指控涉嫌收贓,甚至有報導稱負責人黃承志被捕,很多好友聞訊後來電慰問,詢問詳情並提供建議。

實際上,在刑事局做筆錄時,內人即已求助摯友賴浩敏大律師,他趕到刑事局,但被員警擋在門外,告知當事人正在做筆錄,完成後就會放行,賴律師只好回家等候消息。

賴律師對我的行事風格十分信任,了解我一向奉公守法,並且有讓渡書及承讓者的身分背景,且購買的價格幾乎是市價,非常合理,因此,他有自信地安慰我一定沒事,並主動表示要為我出庭辯護,我與內人聽後喜出望外,總算吃了一顆定心丸。

然而,情勢依然非常棘手,黃君璧貴為蔣夫人的老師、蔣中正的朋友,並且與所有黨政軍警文教界的要人皆有深厚交情,從故宮博物院院長秦孝儀、警政署署長莊亨岱,到刑警局局長盧毓鈞直至檢察官,全部一面倒,形勢極為險峻。

這場官司如果打輸,不但所有畫作泡湯,還可能要坐牢三年,更可怕的是信用掃地,一世基業將毀於一旦。在檢察調查庭中,我提供了合法的來源證明,即出讓者的讓渡書,更重要的是,我買下這五十七幅作品共花了1700萬元,等於每才約5萬元,這絕不可能是贓物的價格。

我還說明正準備為君翁舉行紀念展,並且光明正大地刊登在藝術家月刊及長流出版的刊物《長流藝聞》中,大力宣傳黃君璧逝世周年紀念展消息,絕非一般收贓者偷偷摸摸的私下銷贓可比,檢察官雖明知長流是不知情的善意收藏者,但礙於壓力,仍悍然起訴。

勝訴與失物追回:遲來的正義

由於這是上級特別交代的重要案件,因此進行效率特別高,從地檢署提出上訴,到台北地方法院開庭調查辯論,僅僅幾個月就完成宣判:被告長流負責人黃承志確係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,判決原告敗訴,但原告不服判決,隨即再提上訴。

原告為求勝訴,重金禮聘了一批律師高手,高等法院的效率仍然非常迅速,由於我方擁有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的鐵證,無法撼動,在賴浩敏大律師的團隊辯護下,法院再度駁回原告的指控,判處長流勝訴,所有扣押的證物,即三十八件君翁作品應歸還長流所有。

雖然二審勝訴定讞,但證物畫作卻不見蹤跡,高院推責給地院,地院推責給地檢署,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表示,當時顧慮到法院證物倉庫保存條件不佳,這種貴重且容易損壞的畫作,交由原告保管比較安全,因此,畫作已交予原告保管,就這樣踢皮球,拖了七年,毫無結果。 打官司勝訴如果沒有追回失物,等於白費,還好賴律師鍥而不捨,最後告到監察院,在監委張富美委員不斷舉發地檢署檢察官的不當處分,並催促檢察官加緊追回證物後,果然終於得到原告退還畫作的通知,睽違七年的畫作終於回到長流,第二天,各大媒體大篇幅報導「遲來的正義,還長流畫廊一個公道」,雖然作品完璧歸趙,但這七年的折磨與煎熬,並非身歷其境者所能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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